一、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局发〔2017〕21号)
5.《佛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务信息、综合管理等12类内容。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
(五)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六)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东路81号。邮编:528100。电话:0757-87733722。
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