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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佛山市三水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 公开方式  

  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要通过以下渠道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1.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门户网——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 “三水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3. “三水政务服务”微信视频号;

  4. “三水通”微信小程序。

  本机关还辅以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 公开范围

  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我局制发的非涉密公文类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

  (三) 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信息,依法向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受理机构

  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

  详细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7-87733616,传真:0757-87771271

  邮政编码:528100

  电子邮箱:ss-egov@sanshui.gov.cn

  (二) 受理方式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区政府网站下载,复印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所申请信息的提示。申请人需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一事一申请”原则。

  (1)书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除当面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表》外,还可通过邮寄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区政府网站,进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s://ysqgk.gd.gov.cn/757007/index,根据提示信息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应以实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在当面提交《申请表》时,请带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通过邮寄(网站)提交申请的,请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版电子文件),并提供本人移动电话号码,以备工作人员核实。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申请获取其他生活、生产、科研或特殊需要的信息时,请出示相应的关联性证明。

  建议申请人使用当面提交、邮寄、网站申请三种方式提出相关申请,同时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

  (三)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同时,将按规定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我局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 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可向受理机构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