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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城大有佛山三水区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28 16:08:22 来源:本网-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中城大有佛山三水区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 100MW/200MWh 电化学储能电站,包括 110kV 升压站、35kV 配电装置、储能系统、升压一体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 2783.70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 2265.01 万kW•h。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