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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统计、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

4)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5)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双拥优抚安置股:

1)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2)承担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对待、抚恤,以及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医疗保障协调落实等工作。

3)协调引导随军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

4)承担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发展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工作。

5)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工作。

6)承担烈士褒扬、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拟列入区级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的申报工作。

8)组织、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9)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10)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指导开展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

12)承担中直、省直驻三水单位计划分配军队干部移交安置、培训,以及随调家属移交安置工作。

13)组织实施复员干部年度移交安置工作。

14)承担指导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15)指导开展有关教育培训、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权益维护股:

1)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2)承担退役军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应诉和法制教育等相关工作。

3)拟订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