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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烟花爆竹需要向区应急管理部门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关于做好三水区2023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的通知》(三应急〔2023〕27号)等文件要求,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或预留名称核准书(复印件);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包含四至图);
4.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合格证书;
5.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选址确认书(咨询所在镇(街)应急办)。
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受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佛山市三水区应急管理局受理窗口(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咨询电话:0757-87786036。
是否需要预约办理: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