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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2024-2025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5:28:09 来源:本网-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 【字号:


一、项目编号:GDYL20240101

二、项目名称:采购2024-2025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采购2024-2025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乐活街83号1638

折扣率:9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采购2024-2025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采购2024-2025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详细地址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内。

服务要求:1、根据治理对象的现状,按照治理目标要求,制定治理措施及方案,并开展相应的治理服务。2、中标人对受影响的指定河涌水体进行水质改善处理,使处理后的河涌水质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处理后的水质由采购人委派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取样监测,监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3、中标人应根据受污染河涌的实际情况,预判治理时长,告知采购人,共同确定治理时长。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如不能按时完成,应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采购人并申请延期(情况须经采购人认可)。4、★中标人需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由采购人电话通知发出突发性污染处理需求时中标人需30分钟内到达现场,出现延误达到30分钟或以上的视为延误,除特殊情况外(该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认可),若当月延误情况出现2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月服务费,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进行治理作业期间应采取相应降噪音、减废气等环保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因噪声、臭气等问题引发居民投诉的,中标人应负责向居民作出协调解释,并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问题在十天内作出调整和完善。6、如需对治理范围内的污泥、杂物进行清理运输的,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洒漏措施并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清理物运送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在进行治理作业时,中标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文明施工,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如因作业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疏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8、若中标人使用有毒有害试剂的,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以采购人委派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所出具的监测报告为依据)。同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应清理所有相关的施工设备、设施等物品退出施工场地,若逾期未能退场并清理物品,采购人有权进行清场,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9、若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重大不良影响的,取消相关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0、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配置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的人员负责对项目服务进行管理,以确保服务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11、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负责配置必要的设备、器材为本项目提供服务。12、对于突发性污染中的危废物品需由中标人自行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合法合规处置,如因处置不当导致发生二次污染,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3、中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相应的措施,并经采购人进行确认方可实施,如未经确认,擅自进行或超量处理后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期24个月。

1、服务期樵北涌(白坭段)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2、服务期内当月采购人指定的樵北涌(白坭段)支涌:水体主要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V类水体支涌名单分别为周家涌、小海涌、鸡陵涌,验收按照三水区监测频次和数据进行。3、服务期内配置一套不少于3000吨/日污水处理设备放置于莘村污水处理厂指定位置,出水口按采样规范设置采样口和电子流量计,处理水量以安装的电子流量计计算的数据为准,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4、服务期内配置一套不少于1400吨/日污水处理设备放置于周村窦指定位置,出水口按采样规范设置采样口和电子流量计,处理水量以安装的电子流量计计算的数据为准,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5、服务期内配置一套不少于4000吨/日污水处理设备放置于小海涌工业片区指定位置,出水口按采样规范设置采样口和电子流量计,处理水量以安装的电子流量计计算的数据为准,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32,809,9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敏健(采购人代表)、余树明、温小伟、赵克申、袁静雪、李菊明、张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采购2024-2025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

12.57045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采购2024-2025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14

35.00

19.90

90.04

1

1

水艺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71

12.00

19.70

60.41

2

2

广东烨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71

9.00

18.66

52.37

3

广东大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29

7.00

19.86

46.15

4

广东西利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43

4.00

20.00

44.43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白坭监督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一路56号

联系方式:0757-87563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5座613

联系方式:13336404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13336404322

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