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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27 15:29:00 来源:三水城管 【字号:

 

 

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

2016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我单位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4个,分别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的审批》和《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其中《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的审批》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按佛山市实际情况需要新增的审批项目,所以还未纳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均已纳入《佛山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办结数为12件(委托下放镇街的审批案件没有计算在内),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0件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118个,全部按时受理和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1.我局办证人员严格遵守审批程序环节进行案件受理审批。严格按照《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佛山市三水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在法律的规定下力求保证户外广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2.优化审批流程。为方便企业办事,经局党组讨论决定将《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的审批》完全委托各镇(街道)进行审批,2017年7月开始完全由镇街实施。为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2016年开始,将四个审批流程减少到三个,并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承诺时间减少到10天(不含公示时间)。此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按佛山市住建局要求,对该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修改,把不必要提交的资料项删除。

(三)公开公示情况。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82号文)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部门网站公示本单位产生的“双公示”工作信息,并同步推送到本级政府部门网站和信用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其中行政许可公示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及其身份代码、决定文书编号、许可内容、许可日期、有效期限、许可机关、许可证照编号等信息。我局负责的四项审批事项,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审批通过后就上存到三水区“双公示”系统进行公示http://61.145.75.149:7000/NBXYXT3/jsp/system/um/Login.jsp)。

(四)监督管理情况。《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的审批》这三项审批事项均已进驻佛山市网上办事大厅,接受佛山市和三水区审改办的监督。群众如对该三项审批事项的资料和受理过程有意见和投诉,可直接在网站进行投诉,或在网站找到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拨打其中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到目前为止,收到的投诉电话和信件均为0。《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方案审核》方面,我局通过现场勘察,对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户外广告设置的合理性在公示期结束后,申请人到我局领取审批资料的同时,执法人员通过书面和现场告诉申请人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标识牌进行有效日常监管。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人员定期对之前申请的广告进行验收,严防申请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五)实施效果情况。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审批效率达到预期期望值,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对审批效率的满意度也比较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新的审批事项需要时间理顺。2016年在事项审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新的审批事项《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的审批》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的理顺问题。

(二)审批业务缺乏专业人员。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方案审核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我局执法人员缺少专业技术培训和器械工具支持,往往在勘察时只能依靠个人经验和认知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鉴定,效率低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于部分可以完全有网上审批代替的审批就完全进行网上审批,而不能完全由网上审批出证的审批事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希望能简化一下网上审批流程,把不必要的步骤省略或合并。

(二)建议对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方案审核事项进行调整,移交规划管理部门,我局负责行政处罚部分。原因为户外广告需要规划作为前置,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和建(构)筑物前置资料均来自规划部门;另外,该事项权属在市级层面属于佛山市国土规划局,而我局上级部门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导致我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系统等无法划分更改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方案审核事项权属,不能与市级户外广告管理部门进行有效联系沟通

 

 

 

                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