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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田先生驾车来到某餐饮店收集厨余垃圾时,被云东海街道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当场拦截,执法人员要求田先生立即停止该行为,并第一时间联系某餐饮店负责人。
经调查询问,田先生开了一家禽饲养场,平时会到一些餐饮店收集厨余垃圾用于喂养家禽,他认为既节省了购买饲料的支出,又帮助餐饮店处理了厨余垃圾。
但餐饮店的厨余垃圾真的可以用来喂养家禽吗?相关法律规定给出了答案。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六)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符合规定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
对违反以上法律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据此,执法人员对田先生和某餐饮店违反厨余垃圾收运规定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云东海街道厨余垃圾收运和处置,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各镇街持续开展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全链条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混投垃圾、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行为。
在此,城管部门提醒各位市民及各餐饮企业:各厨余垃圾产生个人或单位应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投放和收集厨余垃圾,把收集的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理,切勿随意倾倒及非法收集运输,共同维护安全、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
接下来我区城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厨余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厨余垃圾管理,有效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