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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佛山市三水区档案馆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史、地方志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规章制度。

    (二)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及档案的编纂出版、展览、陈列工作;集中统一保管各类历史档案和区直各单位已进馆的档案,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组织开展《三水年鉴》及其多媒体只读光盘的编纂出版工作。

    (三)负责中国共产党在佛山市三水区历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承担上级党史研究室下达的各项研究课题,编写地方党史大事记、各项专题、党史正本和重要党史人物传记等,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四)综合利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党的历史和党的优良作风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纪念活动。

    (五)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地方志工作;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编纂《三水区地方志丛书》、专业志和地方文献,组织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组织、指导全区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

    (六)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党史研究、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为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七)组织开展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宣传、学术研究和工作经验交流等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