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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的出版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对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全区有关青少年事务的规定、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项。

(三)调查全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区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在青少年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习党的理论、政策、路线,在团员青年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五)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协助政府教育部门教育、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七)协调全区团员青年和热心于公益事业又有一定专长的各界人士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社区、服务青少年,同时使青少年在奉献社会的同时也教育自身。

(八)加强团组织建设,抓好团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区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九)关心青年利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为青少年服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十)负责全区共青团系统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