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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盛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塑料顶外罩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2 15:37:26 来源:本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字号:

佛山市盛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塑料顶外罩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盛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塑料顶外罩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市盛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塑料顶外罩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盛夫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民营科技园20-1号(F4)

环评机构

广东天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民营科技园20-1号(F4),,项目占地面积18098平方米,建筑面积12881.53平方米。原项目于2016年4月通过环评审批,规模为年产通信配件60吨。现该公司投资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新增1条注塑线,用于生产新产品塑料顶外罩219万个/年。扩建完成后年产通信配件60吨、塑料顶外罩219万个。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劳动定员123人,注塑车间年工作日300天,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非注塑车间年工作日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在厂区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360吨/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邓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邓岗污水处理厂。

  2、扩建项目投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通过收集处理后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厂界西面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各面执行3类标准。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