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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锐遮阳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3 16:21:21 来源:本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字号:

汉锐遮阳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汉锐遮阳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2892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汉锐遮阳用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汉锐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三水工业园区C区32号车间一、车间二

环评机构

佛山市东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240.15m2,建筑面积31374.64m2。年产遮阳棚5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固化、烘干产生的废气采用1套“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处理达标后经车间一天面15m排气筒(DA001)排放;熔料、压铸烟尘采用1套“水喷淋塔”处理熔料、压铸烟尘,处理达标后经车间二天面42m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臭气浓度与注塑废气、脱模剂废气收集后,一起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经42m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喷粉粉尘通过配套滤芯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