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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5日-7月1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15:26:43 来源:本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字号: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关于《佛山德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3〕37号

2023年7月5日

佛环三复〔2023〕37号关于《佛山德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2

关于《大同湖科技创新园之乐平镇强业大道北延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3〕38号

2023年7月6日

佛环三复〔2023〕38号关于《大同湖科技创新园之乐平镇强业大道北延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3

关于《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3〕39号

2023年7月6日

佛环三复〔2023〕39号关于《佛高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之塘乐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4

关于《精创润滑材料公司年产5070吨润滑油产品及洗涤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3〕40号

2023年7月10日

佛环三复〔2023〕40号关于《精创润滑材料公司年产5070吨润滑油产品及洗涤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5

关于《广东博事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3〕41号

2023年7月19日

佛环三复〔2023〕41号关于《广东博事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和行政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自公告之日届满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83382285,邮编:528000)申请复议,也可在自公告之日届满6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