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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30日-2月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8 17:01:58 来源:本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字号:

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关于《广东琅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米浸渍胶膜纸、1600万平方米装饰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4〕21号

2024年1月30日

佛环三复〔2024〕21号关于《广东琅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米浸渍胶膜纸、1600万平方米装饰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2

关于《佛山峰泰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4〕22号

2024年1月31日

佛环三复〔2024〕22号关于《佛山峰泰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3

关于《佛山市三水区粤顺燃料油有限公司含油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4〕24号

2024年2月1日

佛环三复〔2024〕24号关于《佛山市三水区粤顺燃料油有限公司含油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4

关于《广东绿的海心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家庭用品金属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4〕25号

2024年2月2日

佛环三复〔2024〕25号关于《广东绿的海心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家庭用品金属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5

关于《佛山市三水扬光塑料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佛环三复〔2024〕27号

2024年2月7日

佛环三复〔2024〕27号关于《佛山市三水扬光塑料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和行政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自公告之日届满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83382285,邮编:528000)申请复议,也可在自公告之日届满6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