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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三水区科技特派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7:14:22 来源:本网-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字号: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我局拟选取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科技相关政策宣传和科技业务辅导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有意向参与的科技服务机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机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较好的运营基础和承担能力,运营时间超过3年,在职人员人数超过8人(需提供在职人员社保或个税证明)。

2、必须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或研发费用归集服务经验,近五年曾承担1次以上县(区)级或2次以上镇(街道)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费用归集等服务工作(需出具资质文件、合作合同等重要证明材料)。

二、派出工作人员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无科研信用问题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须具备三年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或研发费用归集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三水产业发展情况、科技发展情况、科技创新政策。

、工作(服务)内容

1、配合镇(街道)经发办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或研发费用归集辅导工作,工作期限为1年;

2、通过走访调研和梳理,协助镇(街道)形成高企培育以及研发费用归集提升企业名单;

3、协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等相关培训;

4、每年须完成企业走访不少于50家/次;

5、每季度向三水区经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报名须提交材料

1、科技特派机构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或竞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近五年内承担了镇(街道)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费用归集等服务工作的资质文件、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社保或个税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全区征集科技服务机构不超过5家,报名机构超过5家的由区经科局根据机构情况择优录取;每家机构派出人员不少于2人,派出人员后续需要更改的,须报请区经科局同意。

(三)请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区经科局科技发展股(佛山市三水区健力宝北路37号204室)。联系人:李维曦,电话87755924。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科技特派机构申请表.doc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