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局发〔2017〕21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综合管理等16类内容。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
(五)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股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六)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岗路22号。邮编:528100。电话:0757-87725443。
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