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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区教育系统使用粤省事粤康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18:45:13 来源:本网-三水区教育局 【字号:

镇(街道)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支撑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学校返校复学,对全教职员工、学生个人健康情况进行便捷分析,进一步减轻学校信息收集负担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在我市教育系统使用粤省事粤康码的通知》要求,我区教育系统要开展推广使用粤省事粤康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市文件的要求,同时强调以下几点。

一、确保全员使用粤康码

粤康码的使用和每日“亮码”是教职工返校复学的依据,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要求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配合使用粤康码。

(一)登记和“亮码”。于4月9日开始使用粤康码,今后每天12时前提醒家长于每天12:00时到16:00时之间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打开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粤康码进行亮码

(二)粤康码信息的应用。市教育局每天会把当天粤康码显示为红码和未亮码的教职员工、学生信息反馈给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通知到各镇(街道)教育局和区直学校,各镇(街道)教育局再通知到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由学校通知上述情况的教职员工学生不符合返校规定或第二天暂不返校。

二、其他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粤康码后,之前使用的对全员师生健康进行摸排的方式应停止,工作重点转向督促监督使用粤康码。

(二)对仍在疫情重点地区(湖北)和国外的教职工、学生需要同时继续按原有摸排内容和报送方式报送。

(三)各学校(幼儿园)对于不使用微信的家长应指导其由他人代注册粤康码并亮码。确保学生不能因为家长不使用微信而出现红码或未“亮码”。

附件:1.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在我市教育系统使用粤省事粤康码的通知

      2.粤康码操作指引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49

(联系人:朱佳伟;电话:87713463;邮箱:593418931@qq.com)

附件1: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在我市教育系统使用粤省事粤康码的通知.pdf

附件2:粤康码操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