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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苞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1 09:42:00 来源:三水区芦苞镇政府 【字号:

芦苞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支持下,按照全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芦苞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芦苞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补充人员,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同时明确规定,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深化公开内容。一是明确公开的内容和重点。突出公开重点,力求清晰明了。芦苞镇在区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镇内实际,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办事结果,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土地管理、拆迁安置、社会事业发展、财政收支情况等。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化的整理、归类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同时设立意见箱、登记簿,开通政府邮箱、微博,以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反馈意见,记载投诉事项等。三是明确公开时间。每季度定期公布政务公开信息,门户网站信息每周至少更新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四是完善公开程序。为了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镇政府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做到运转协调,责任明确。公布前,由有关人员做好计划公布的详细内容,然后进行审查核实,再上墙公布。重要内容提交镇党委、政府审核。公布后,还要接受群众查询,及时纠正公开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保管好公开档案。五是健全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芦苞镇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保证监督力量到位。一方面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另一方面镇政府自觉接受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财政预决算等都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3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3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新农村建设”类10条,“计划规划”类2条,“其他信息”类1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芦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是很全面,在时间上有些内容公开不够及时等。今后,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和完善。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发布审核、保密审核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全面、不泄密的基本要求,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充分肯定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欢迎更多的群众来获取政府信息,也通过他们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关心政府,让更多的群众来参与、支持政府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加强宣传,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