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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帝卡(佛山)展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26 16:29:00 来源:本网-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字号:

摩帝卡(佛山)展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摩帝卡(佛山)展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摩帝卡(佛山)展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摩帝卡(佛山)展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C区46号车间二

环评机构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C区46号车间二(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 13.85",东经113°0' 0.15")。项目于2018年6月12日取得《关于摩帝卡(佛山)展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三乐环复〔2018〕51号),于2019年2月28日完成一期自主验收,现有项目一期年产木展架和五金展架1.9万套;二期建设规模年产木展架和五金展架0.1万套尚未建设且不再进行建设。扩建项目总投资为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扩建项目年产木展架和五金展架共0.6万套/年,新增员工人数5人。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木展架和五金展架共2.5万套/年,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25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9.5小时,均不在厂区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扩建项目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扩建项目木材粉尘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引至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净化装置处理引至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被收集部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涂胶、热压、封边有机废气,加强车间内通风,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

(三)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六)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四、扩建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核定扩建完成后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VOCs为0.045吨/年(削减0.105吨/年)。项目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计入南部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另行安排。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