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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镇非公办幼儿园转公办幼儿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6:34:06 来源:本网-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字号: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399号)、《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函[2019]37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各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目前,我镇公办幼儿园学位仍未达到该占比要求。按照区“三府办函[2019]37号”文件精神,可转为公办园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积极推动利用国有资产(物业)举办公办幼儿园。(二)理顺集体资产(物业)举办幼儿园。(三)加快城镇住宅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建设。”

  我镇将以“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挑选合作幼儿园。我镇完成“5080”任务后,将暂停符合条件的非公办园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幼儿园持有效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承租人身份证明等)积极报名至乐平镇教育办(联系人:陈主任,87388217),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

  特此告知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