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划。
(二)负责全区社团登记和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全区拥军优属、拥政优民工作,负责追认革命烈士、革命伤残人员的审核上报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负责指导易地安置的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城乡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指导五保户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七)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村(社区)民主自治活动,推进镇(街道)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九)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镇级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国内、涉外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收养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区属殡葬事业单位,指导、监督镇级殡葬服务机构。
(十三)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管理区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指导推进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企业。
(十五)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部门)设行政单位一个;事业单位三个,其中包括: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佛山市三水区福利中心、佛山市三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我局本次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数据统计口径包含区民政局本级部门及三个下属单位预算数据。
人员构成情况:区民政局(含下属单位)在职总人数67名,其中:行政人员21名,行政工勤人数2人,事业人员41人、机关辅助服务(雇佣)人员3人、离退休总人数4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公开。
第三部分 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总收入16,385.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7.33万元,增长6.62%,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增加对民生领域的预算投入,预算收入自然增加;总支出16,385.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7.33万元,增长6.62%。主要原因:随着民生补贴投入增加,民生补贴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45万元,下降27.14%,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中央和区有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严控各项支出,最大限度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用16.4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52%。减少原因:我局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接待费用随之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20万元,减少原因是:下属单位的区福利中心的公车维护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并不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11.13万元,比上年减少6.5万元,降低2.9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开源节流,进一步减少机关运行费用。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3.2万元、会议费0.2万元、维修(护)费111.68万元、培训费0.8万元、接待费5.8万元、劳务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6万元、工会经费12.5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3.2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资产合计10836.4万元,包括库存现金0万元,银行存款3,782.7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0万元。固定资产6,650.29 万元。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6,820.15平方米,价值1,435.49万元;公务车辆16辆,价值40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符合绩效要求的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