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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三水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指导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村(社区)民主自治活动,推进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六)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镇级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八)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及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收养审批工作。

  (九)统筹开展全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属殡葬事业单位,指导、监督镇级殡葬服务机构。

  (十)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管理区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指导推进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企业。

  (十二)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三)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开展社会捐助活动。

   (十四)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3座(三水区档案馆)5、6楼

   联系方式:0757-8770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