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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
从业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不含事故当日),向从业单位所属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工伤认定经办窗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从业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从业单位所属镇街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参保缴费证明(可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或者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注意事项
一、以下8类人员纳入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范围:1、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3、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4、单位见习人员;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6、村(社区)两委人员主要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以及有关工作人员;7、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新业态从业人员;8、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
二、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给镇街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三、属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复印件)。
四、个人申请的,参照本指南提交材料。
五、未参保的且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则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除外)。自工伤认定申请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六、相关表格可点击以下链接下载,也可到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工伤认定经办窗口领取。
七、各镇街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