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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水区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10:18:09 来源:本网 【字号:



关于做好三水区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区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含幼师)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取得上述学历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教学工作,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符合资历、班主任等相关条件要求,可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方式申请中小学教师职称。若从事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教学工作或已取得职称需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则通过职称评审方式来申请职称,两者的区别详见附件2。

二、认定条件

(一)一级教师: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并提供1篇专业论文。

(二)二级教师:本科毕业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大专毕业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

(三)三级教师:大专毕业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中专毕业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

特殊教育教师的班主任工作年限参照《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附件3)

辅科教师,包括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因学校工作安排的原因,凭学校证明,不作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学校证明应包括从教以来未拒绝学校安排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相关内容。

三、不予认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二)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职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所教学段、专业(学科)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非全日制学历的;

(四)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五)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六)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已持有职称证书的(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19年1月 1日至2020年8月7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研究制定期间,已通过评审、认定方式取得员级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人员,或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仍可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有关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渠道参加认定)。

四、申报表格及要求

申报表格详见附件4,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

五、材料报送地点时间

请各镇(街道)教育办、区直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今年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材料申报和审核工作。区直属学校直接提交考核认定材料,镇(街道)教育局负责收集辖区内学校申报材料统一提交,提交时间为2月29日前,提交地点为区教育局303室。一级认定材料暂不提交,符合条件的老师可先按照条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报送最终材料时请一并提交《2023年度申请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名册》电子版,名册上所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姓名及申报评定何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必须与职称系统所填写的信息以及申报表格所填写的信息保持一致。

六、网报时间及要求

职称申报必须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网上申报须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wsyw/wsyw.do——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人事管理单位须选择工作所在单位(申报单位)。

(一)完成时间:3月29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

(二)网报要求:具体网报操作可参考附件6,并先上传符合标准的照片。

七、收费标准

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受理申报材料时应缴纳认定费用,具体费用分别为:一级教师职称450元/人、二级和三级教师职称280元/人。该费用直接缴入区财政非税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提交认定材料时,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统一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地点区教育局将另行通知。

八、其他

(一)根据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考核认定材料认真审核并考核评议,对考核评议通过人员,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写《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评前公示情况表》(附件4表4)。

(二)按省要求,从2019年开始推行电子证书,人社部门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职称认定结果可通过职称系统——业务办理跟踪——业务查询——查看详情。认定通过者可登录系统——网上业务——个人信息——我的职称证书处自行下载和打印本人职称证书。


附件:

附件1: 认定与评审的区别.doc


附件2: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doc


附件3: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zip


附件4: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认定材料清单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5:教师职称网上申报操作.ppt



参考样板下载:


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参考样板.zip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区人社局钟涣琼,联系电话:87783273

区教育局伍幸子,联系电话:87701826)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