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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梁惠初)

发布时间:2021-11-22 17:03:05 来源:本网 【字号: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梁惠初)

 

梁惠初(申请人)

本委受理申请人梁惠初诉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陈枝记厨具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三劳人仲案字〔2021〕1537号),申请人提出以下仲裁请求:1、确认双方于2017年3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000元;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1月至9月社保公司应缴金额8287元;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无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5000元。现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依照《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09:00在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南仲裁庭开庭(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楼807室,联系电话:87618887)。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