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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民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7-05 17:07:51 来源:本网 【字号: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民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本委受理魏明福、肖咸彬、周小平诉你单位因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三劳人仲案字〔2022〕836-838号),申请人魏明福要求:1、裁决被申请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广州民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同支付申请人魏明福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拖欠的工资4685元;2、裁决第三人余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人肖咸彬要求:1、裁决被申请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广州民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同支付申请人肖咸彬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拖欠的工资83673元;2、裁决第三人余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人周小平要求:1、裁决被申请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广州民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同支付申请人周小平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拖欠的工资60563元;2、裁决第三人余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无法联系你单位负责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10:30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兴业五路5号f2云东海总商会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