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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正诺劳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6-20 10:40:11 来源:本网 【字号: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正诺劳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本委受理申请人徐尚中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三劳人仲案字〔2022〕525号),已于2022年6月2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6月10日作出裁决。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深圳正诺劳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垫付申请人徐尚中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的工资差额5625元(垫付后可依法向承包人追偿),第三人胡小勇与被申请人深圳正诺劳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上述工资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对该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该项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项裁决有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第三人见本公告后请尽快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综治楼1楼,联系电话:0757-66897065)办理签收裁决书手续,逾期仍不办理,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