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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佛山市仝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05 17:20:46 来源:本网 【字号: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佛山市仝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本委受理申请人黄敬展诉被申请人佛山市仝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三劳人仲案字〔2022〕1034号),已于2022年7月13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7月25日作出裁决。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裁决被申请人于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资12675元。被申请人见本公告后请尽快到本委办理签收裁决书手续,逾期仍不办理,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