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三水区政府网 > 工作机构 >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告通知
宋新和:
我局于2018年12月17日收到你的举报,称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永健兴电子厂(以下简称为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接诉后,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现该案件已办结。由于你未留下详细有效的联系地址,且所留的联系电话为空号,我局无法将相关处理情况告知邮寄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答复意见书》三市监投举复〔2019〕55号。
附件:三市监投举复〔2019〕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