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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规范化事权下放运行推动“放管服”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2-05-16 16:20:31 来源:区司法局 【字号:

  为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强化事权运行规范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督查调研市区镇三级执法部门的基础上,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事权下放运行规范化管理的规定》(下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紧紧围绕事权下放后的运行规范化,对事权下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评估考量、统筹协调、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平台应用、实施监督和效果考核提出7个方面具体规定,措施明确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回应事权下放过程中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事权下放评估机制。有关部门将基层所需作为事权下放工作要旨,充分尊重基层实际需要,对事权的下放和收回,适时开展评估和考量,事权下放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经评估基层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的,依规定收回,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加强事权下放运行的规范。加强条块结合,发挥部门间的横向统筹协调和纵向的指导监督作用;落实业务指导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对基层执法业务指导,开展驻点带班,由镇街对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行指导培训“导师制”;事权运行统一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政执法“两平台”,以信息化促进事权运行规范化。三是加强事权下放运行的监督考核。建立多元化事权下放运行监督和效果考核机制,综合运用法治广东、法治佛山考评、绩效考核等手段,运用作息化平台,加强事权下放运行效果的监督考核。

  下一步,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区、各部门落实《管理规定》情况开展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做法,确保事权下放运行顺畅,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促进基层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来源: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