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网站支持IPv6

出国(境)培训项目,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审核

发布时间:2010-07-09 00: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一、审批条件

根据《广东省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核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核

1)参团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与培训内容密切相关,不得安排敏感部门工作人员;

2)年龄:50岁以下;

3)学历:大专以上;

4)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

5)外语水平:短期(3个月以内)出国培训人员,需达到BFT初级以上水平,团组需配备一名与到访国家相适应的合格翻译,中长期(3个月以内)出国培训人员需达到BFT中高级。

2、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的审核必须是国家资助的引进国(境)外人才

二、申请资料

1、出国(境)培训项目。宏观管理的综合性出国培训团组填写《管理人员出国培训项目申请表》、专业技术团组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培训项目申请表》,每年十一月份前报市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科,征求市政府意见后向省外国专家局立项。第二年第一季度省外国专家局批准项目后,组织申报出访学员审批表、邀请函、日程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外语水平、经费预算等材料。最后报外事部门办理出访手续。执行设备、经济合同需要出国(境)学习、培训的,要求提供邀请信、培训计划、个人简历和政治、业务表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协议书及培训协议、由市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科出具意见报省外国专家局办理出国(境)培训审核批件。最后报外事部门办理出访手续。

2、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高新技术、“三高农业”项目聘有国(境)外专家,可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审批表》,附聘请专家合同书或函件,每年十一月份前报市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科立项,申请外国专家国际旅费等资助,于第二年项目批准后执行。项目结束后要总结效果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三、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人员)向所在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市人社局加具意见后上报省外国专家局审核,国家外专局批准。

四、审批时限

材料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人社局。

五、审批受理部门及地点

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服务窗口

六、咨询电话:8773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