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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人才津贴补助核准

发布时间:2017-07-09 00: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一、审批条件

1、领取生活补贴需具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在我区工作受聘的人才;

2)取得博士学位和完成博士后研究调入我区工作的人才。

2、领取住房补贴需具以下条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和博士后研究员;在国内某一学科领域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拔尖人才;拥有的专利和发明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

二、申请资料

1、加具聘用单位意见和公章的《佛山市三水区高层次人才生活(住房)津(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2、镇(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含学历鉴定书)、聘任证书(合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请人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5、申请住房补贴还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合同书、购买社保证明、租用住房发票证明(已购房的出具购房证明和有关调入的相关资料)。

三、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人员)提供申请及相关资料,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

四、审批时限

材料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人才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五、审批受理部门及地点

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服务窗口

六、咨询电话:8773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