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水区企业信用修复培训的通知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丰富信用修复渠道,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鼓励不良信息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帮助辖区内失信企业尽快实现信用修复,区信用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对失信人进行惩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核心是督促当事人改正,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就是为了在被惩戒对象深刻认识错误并切实改正错误的基础上,给予其谅解。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加强对失信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是宣传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引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
二、培训对象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失信企业;
(三)其它有意愿的企业。
三、报名途径
相关企业可向主管部门报名。请于2020年11月25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及盖章版承诺书(见附件2)发至区住建水利局邮箱:sszjsl@ss.gov.cn。另外,培训当天,企业需凭盖章版信用修复承诺书进场。
四、培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下午15:00-17:30时(14:30开始报到)。
地点:西南街道办事处会议中心大会议室(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
六、其他事宜
(一)各参会企业进入会场时需出示当天粤康码情况给保安查看,并配合保安人员测量体温;
(二)为确保课程顺利进行,请参会企业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入座。为免道路拥堵,请预留充足出行时间。
(三)此次培训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 企业参会人员名单报名表
2. 信用修复承诺书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1月24日
(联系人:董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17508)
附件1:
企业参会人员名单
(三水区企业信用修复培训)
附件2:
信用修复承诺书
一、本单位(本人)承诺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内容填写不实或提交虚假材料等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单位(本人)承诺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在信用修复完成后,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重信守诺,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三、加强自律建设,严格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好市场形象和秩序。
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自愿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五、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