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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喜威(佛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三水隔岗供应点瓶装燃气供应站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8 10:19:37 来源:本网-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字号:

  按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我局对喜威(佛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三水隔岗供应点瓶装燃气供应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http://www.ss.gov.cn/gzjg/ssqswj/zwgk/tzgg/)予以公示。本次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7日。企业名称喜威(佛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Maarten Gijsbertus Hendrikus Bijl,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新桂路明日广场一座16楼02号之一,同意撤销三水隔岗供应点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地址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隔岗村原伏户楼侧石头骨路B号。

  在公示期间,如申请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燃气发展和监管股)咨询(电话:8772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