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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1 16:59:37 来源:本网-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卫规〔2023〕1号)要求,现将向三水区卫生健康局报备开展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广东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对本次公示的医疗机构备案信息有异议,或发现在列医疗机构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向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永兴路7号,联系电话:0757-87739814)。

  附件: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的公示.pdf

                  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汇总表.xlsx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