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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5 11:13:59 来源:本网-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字号: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425日至20235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6号之一

环评机构

佛山顺德醴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6号之一(中心经纬度为:N23°13′56.291″,E112°55′8.382″),占地面积为390710.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622.8平方米,总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复合塑料编织品的生产,年产复合塑料编织品28800吨。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80人,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厂内不设宿舍和食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喷淋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邓岗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污水管进入邓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委托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拉丝、复合、造粒、再生工序产生的废气、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

项目拉丝、复合、造粒、再生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凸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速率按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建设单位采取对各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降噪、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油墨桶)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由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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