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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云东海街道直属机构

   ()区司法局云东海司法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街道法制工作,组织党工委、办事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发布前的法制调研和合法性审查,专题研究法律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为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参考意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和管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配合落实公证服务点建设,推动服务点覆盖。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东海市场监督管理所,副科级。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局授权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依法负责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等监督管理。负责开展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消费维权和投诉举报工作。

   (三)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管理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分局授权范围负责辖区内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的审批(含临时用地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储备土地资源管理。负责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等工作,配合调处土地、林权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负责辖区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市更新和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作,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组织造林绿化、古树名木、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负责森林防火、乡镇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授权,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四)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监督管理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按照上级授权及分级管理原则依法实施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管理“三同时”监督验收等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负责环境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环保产业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及信访投诉处置工作,协同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工作,负责监督和实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准入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