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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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4-07
主题:
捷和广场售楼部销售员不实宣传,事后拒绝退还定金及协商
内容:
2024年3月13日在中介陪同下到捷和广场售楼部看房,由售楼部工作人员覃某接待,有意购买该楼盘22座东南朝向的6楼02户。3月15日,中介提议交付五千元意向金保留楼层,本人同意,后中介又致电告知无法使用意向金保留楼层。经中介及售楼员覃某指导,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捷和房地产公司转账一万元定金,未线下签订协议。事后发现售楼员覃某推介的22座02户型是西南朝向,并非其及中介一直介绍所说的东南朝向。就此事微信询问覃某,其仍表示该户型为东南朝向。其后交涉中又改口说楼栋整体偏向西南。本人拒绝覃某换楼栋的建议,希望和售楼部经理面谈协商,覃某表示无法安排面谈,且无法退还一万元。(以上有录音及聊天记录为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07
答复时间:
2024-04-07
答复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为全面做好市民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工作,建议市民补充合同(协议)及相关佐证材料(可在政府网提交,也可通过“佛山市12345”或到局走访——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38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3座)。谢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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