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培训机构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办学机构:
为了顺利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确保职业培训质量,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就业再就业,根据《关于做好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与管理的通知》(粤劳社〔2006〕38号)文要求,我们对申报的办学机构的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审核和全面评估。经研究,同意以下九个培训机构作为我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培训中心、佛山市邦耀技工学校、佛山市三水区技工学校、佛山市实验技工学校、佛山市三水区理工学校、佛山市三水区妇儿金领电脑职业培训学校、佛山市三水区育才电脑职业培训学校、佛山市三水区新纪元电脑职业培训学校、佛山市三水区飞扬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