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鉴证
一、劳动合同鉴证
(一)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1、用人单位提供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用工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以上为复印件),合同制工人录用登记表、职工花名册。
2、携带双方签名盖章后的劳动合同书到劳动关系股办理鉴证手续,数量少的可即时办结,数量多的需要五个工作日。
(二)办理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手续:
1、携带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签名后的合同书到劳动关系股办理鉴证手续。
2、办理鉴证手续一般即时办结,数量多的需要五个工作日。
(三)办事依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
二、集体合同审核
(一)审核程序:
1、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七日内带齐以下资料:集体合同书一式三份;集体合同产生过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记录材料;双方协商代表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双方人数对等为3—10人);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件);委托首席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或工会主席需授权委托时才提供);企业类别和职工人数(也可在送审时口头提供劳动部门);根据《佛山市有关职能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集体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合同期间发生计划外生育时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2、劳动关系股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并送达用人单位。
3、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后,对其中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条款应进行修改,并于十五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重新审查。
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二)办事依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
三、劳动合同文本
(一)审查程序:
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报我部门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合同文本上请盖上骑缝印)
2、劳动合同的说明及附件,包括:
(1)以企业名义提出的审查劳动合同申请,以及企业劳动合同文本与规范劳动合同文本差异的详细说明(包括与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相比,增加的条款、减少的条款、修改的条款及理由);
(2)企业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劳动关系股收到劳动合同文本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劳动合同审查意见书》并送达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后,对其中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条款应进行修改,并于五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重新审查。
5、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劳动合同文本之日起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劳动合同即行生效。
(二)办事依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
四、《劳动合同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