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是区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 增加的职能
(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组织、推动司法机关依法治区基本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区委提出建议。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禁毒工作。
二、主要职责
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制定政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四)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七)研究和指导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职能室。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
研究掌握政法队伍的建设情况,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干部;指导和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法线纪检监察、党务、干部和人事、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访、档案、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三)研究室
负责调查掌握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理论问题,草拟领导讲话、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总结;总结推广政法工作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检查监督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履行法律情况,加强个案监督,协调督办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疑难案件或上级领导机关批示查办的案件。
(四)综治业务室
贯彻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推动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面检查、监督特种行业,尤其是一些容易藏污纳垢和滋生“黄、赌、毒”行业,加强对其管理。掌握各镇(街道)、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委员会反映。
办公地址:佛山区三水区西南镇人民三路139号区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877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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