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是三水区人民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双拥日常工作和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负责烈士的报批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伍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转业志愿兵、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异地安置的地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救济对象给予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
(七)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负责镇村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八)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负责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十)负责婚姻登记、婚姻服务机构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老龄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政策管理和指导福利生产企业工作。
(十四)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联系电话:87700595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管理、宣传、信息、信访、财务和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人事、编制、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审计、计划生育、工、青、妇、老干、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民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民政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本级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和日常财务管理。
双拥优抚安置股
联系电话:87733494
负责拥军和 “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老复员军人和义务兵家属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烈士褒扬;革命伤残人员标准及调级换证的审核报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立项报批;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及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异地安置的地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救灾救济股
联系电话:87736566
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统计、核定和上报全区灾情;确定救济对象;拟定和实施救济方案;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接收救灾捐赠;拟定救灾应急预案,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制度;负责扶贫周转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管理。组织实施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股
联系电话:87736972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婚姻服务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查处违法婚姻;负责婚姻登记档案信息管理;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婚姻服务、婚姻介绍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收养登记管理和承办涉外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的管理工作;指导区殡仪馆业务工作。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联系电话:87705494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拟定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负责镇村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拟订社区建设的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政区划、边界争议及地名管理的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和管理地名档案;指导镇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争议并仲裁。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7724635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民政局。
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7705494
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团的监督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和年度审查工作;负责指导民间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监督、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
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87737165
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政府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多渠道安排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发动社会向残疾人提供优惠照顾,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进行救济,开展三项康复工作,组织残疾人职业培训、特殊教育和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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