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网站支持IPv6

欧 芳

发布时间:2007-11-15 00:00:00 来源:三水区人民政府 【字号:
      欧芳(1890年~1974年),原名汉章,芦苞欧边村人。幼丧父母,姑母怜其孤独,携回抚养。稍长,在广州一小店当童仆。18岁时,远走越南。因多年在海外受民主革命宣传影响,当闻孙中山义师讨袁,遂加入华侨炸弹营,回国参加北伐。初任班长,后在姚雨平部任孙中山大元帅府警卫营排长。孙中山逝世后,退伍回乡,在芦苞镇牛栏岗圩开设小茶楼。其时盗匪猖獗,因欧曾历军旅,被委为南、北两区县警卫第三大队第一中队长。民国18年(1929年)后警卫大队撤销。他主持芦苞商会工作,仍掌握原来武装,同时开设芳利公司、天海茶楼(后改冠芳茶楼),成为地方实力派人物。民国25年(1936年)和民国27年(1938年),因开烟、开赌、设卡勒收行水,两次被拘捕入狱,判无期徒刑。民国27年(1938年)秋,日军南侵,广东省军政当局电令三水县法院将欧释放,并委任为三水县民众抗日自卫团第十五大队长(后改为县国民兵团第三大队)。欧出狱后,迅即集结南、北两区十多乡地方武装200多人,编成三个中队进行抗日。欧仇蒋爱国,抗日积极,当时中共地下组织将他作为统战对象,先后派出李静山、梁景山等中共党员加入其部队,成为地方一支较好的抗日队伍。民国31年(1942年),欧任县特务大队长,率队锄奸杀敌,活动于北江两岸。
      欧利用权势,把持一方,但对民众疾苦颇为关心。抗战期间,回内地的难民络绎于途。当时欧出资沿路设站收容救济,赈发费用。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欧卸职后出任芦苞商会会长、榕塞围董会董事长。当年冬即发动商民重建芦苞镇新开设水泥马路两条;设难民救济站,施粥、赠衣、赠医、赠药;收容难童。欧对地方教育尤为重视,先后创办芦清乡中心国民学校、欧边保国民学校。协助兴办南岸曹小学、永纯乡中心国民学校。民国36年(1947年)创办私立龙坡中学。不少中共党员和进步青年被聘任教职。中共地下组织还在芦清小学附设幼稚院成立地下党支部。民国38年(1949年)夏,欧接受中共南(海)三(水)花(县)地下工委的策动投诚起义。10月,三水县解放,即将所掌握的武装队伍交中共接收。县支前组织成立,欧被委任芦苞支前筹粮委员会主任,积极筹粮支援过境的解放大军。年底。欧因历史问题被拘押,经保释后于1951年去香港,1974年3月25日病逝。1981年获平反,定为投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