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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警亚

发布时间:2007-11-15 00:00:00 来源:三水区人民政府 【字号:

      邓警亚(1890年~1973年),白坭镇清塘村人,邓慕韩胞弟,好学擅文,才华独具。受胞兄影响,早年加入同盟会和进步文学团体南社。曾跟随孙中山奔走革命,长期在海外南洋一带办报,担任编辑,从事宣传活动。清宣统二年(1910年),任广州《平民日报》主笔。清宣统三年(1911年)7月与潘达微在广州合办《平民画报》,任发行人兼编辑。辛亥革命后,任《平民日报》总编辑。好杂文,文笔辛辣,痛贬时弊,笔名痞翁。民国元年(1912年)7月,为支援越南抗法斗争,成立振华兴亚会,众举为会长。翌年《平民日报》遭查封,邓被通缉,辗转避居桂林,次年逃往香港。民国7年(1918年),回广州任《中华新报》编辑。后又任职复办的《平民日报》和《时事画报》,积极宣传护法运动。民国9年(1920年)《平》报为陈炯明把持,翌年秋,邓前往桂林参加讨陈活动。民国12年(1923年)回三水,被选为县议会议员。民国13年(1924年)孙中山改组广州《平民日报》为《民国日报》,受聘为该报编辑。民国19年(1930年)任三水县第一届参议会常务参议员,连任三届。民国21年(1932年),创办《三水周报》,任社长。民国23年(1934年),任芦苞公安分局长。任职期间,从不佩枪,不穿警服,人称之为无枪警官。抗战期间,任县税捐征收处副主任。抗战胜利后,任县税捐处课长。
      邓性情豁达不羁,数十年仅靠薄俸持家,两袖清风,世人敬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肃反”时因历史问题被判刑三年,并没收房屋。后假释管制,任广东省文史馆馆员。晚年隐居家中,以书为伴。1973年病逝,享年83岁。1986年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宣布警亚无罪,并退还所没收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