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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7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秘书、保密档案、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人员培训、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党务、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人事、劳资和工、青、妇、老干、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本局网站和农经网站维护工作。
(二)发展改革研究室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上报下达;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监督年度经济运行,提出调控和改革措施;发布季度分析综合报告,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负责全区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结构调整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储存和发布,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我区与国家、省宏观经济信息监测网的衔接和运作。
(三)产业政策股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中长期发展速度、比例、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督和评估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意见。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上报有关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四)工交经贸股
研究和汇总工业、交通、通信、能源、内外贸方面的计划,负责有关制定重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查上报;审核或审批工业、交通、通信、能源限额内投资项目,审核上报限额以上项目并实施检查跟踪;监测和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和宏观管理政策,编制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五)投资和社会事业股
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管理政策;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组织确定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协调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核上报佛山、省、国家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审核权限内投资项目。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方面发展政策;参与研究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协调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水利行业发展计划,做好监测分析、编制计划下达。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
(六)粮食盐业管理股
研究和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拟订军粮供应政策;推动粮食科技进步;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研究提出并协调落实粮食应急措施,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对粮食行业的协调指导。
贯彻落实国家盐业工作的总体要求,确保食用盐安全、保证合格碘盐供应,强化对盐业市场监管,努力实现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促进盐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招标投标管理股
依法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研究起草全区招标投标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负责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等管理工作,对所审批和审核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进行核准;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受理对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等。
四、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局领导4名,办公室5名(含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1 名、事业编制3 名),产业政策股1 名,发展改革研究室 2名,工交经贸股2名,投资和社会事业股 2名,粮食盐业管理股 4名,招标投标管理股2名。
(二)领导职数
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职数4名(局长兼任粮食局局长、一名副局长兼任粮食储备中心主任);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其中办公室2名,发展改革研究室1名,产业政策股1名,工交经贸股1名,投资和社会事业股1名,粮食盐业管理股2名,招标投标管理股1名。
(三)非领导职数
区发展和改革局设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共2名。
五、挂靠单位
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我区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根据军事要求,协调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区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制定重点战略物资的储备和物资调用计划;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各项经费;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其他事项
根据职能调整,从区经贸局划转1名行政编制和1名从事盐业管理的行政人员到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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