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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简介

三水法院
地址:西南镇教育东路2号
电子邮箱:ssfyla@126.com
电话:0757-87733745
执行局 
地址:西南镇教育东路1号
电话:0757-87783587
西南人民法庭
地址:西南镇教育东路1号
电话:0757-87733324
白坭人民法庭
地址:白坭镇人民东路13号
电话:0757-87568500
乐平人民法庭
地址:乐平镇府前路
电话:0757-87393990
大塘人民法庭
地址:大塘镇半岛东路6号
电话:0757-87293470

  科室简介
 

一、区法院设政工科、执行局和十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政务工作,督办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档案管理、保密、印章管理、文件收发和传阅、装备购置和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两庭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会务、接待等行政、后勤工作。

2、立案庭: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和案件流程管理;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决定是否立案;审查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证据等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执行财产、证据等保全裁定;收转各种诉讼资料,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交手续;负责司法统计工作;处理信访和司法救助事宜。

3、刑事审判庭:审判属区法院管辖范围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4、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属区法院管辖范围的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等传统民事案件和房地产案件。

5、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属区法院管辖范围的第一审国内公民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破产等民事案件。

6、行政审判庭:审判属区法院管辖范围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7、审判监督庭:审查处理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本院院长依职权对本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审查处理上级法院指令复查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8、书记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院书记员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庭审记录;协助立案庭开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财产、证据等保全裁定,进行司法统计等工作;负责诉讼档案立卷、整理、装订工作。

9、研究室:负责起草本院综合性文件、报告;组织全院开展调研、信息、法制宣传及提出司法建议工作;主办《法院工作简报》等刊物;负责图书管理工作。

10、监察室:负责组织本院党风廉政等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全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情况;受理对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进行查处;受理本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与廉政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并处理有关部门的反映情况。

政工科:负责本院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各类人员的考录、教育培训、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考察协管干部;组织本院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负责本院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执行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案件;办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仲裁、公证及其他行政部门作出决定的案件。

二、直属行政单位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及各中心人民法庭开庭时的警卫工作,维护法庭审判秩序;负责押解人犯,执行传唤、拘传、拘留;负责管理司法警察使用的枪支、弹药、械具;协助办公室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庭室开展执行、财产保全工作。

三、派出机构

西南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原西南街道办事处、河口开发区、青岐镇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白坭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原白坭镇、金本开发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南边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原南边街道办事处、乐平镇、范湖镇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大塘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原大塘镇、芦苞镇、六和镇和迳口华侨经济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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