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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水区统计局是三水区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职能部门。

      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佛山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区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以及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㈡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省、佛山市统计标准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拟定全区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备案)区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表。

    ㈢组织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定期统计报表(月、季、年)制度、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和各镇(街道、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的审核、整理、评估、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㈣组织实施各项全国性普查的专业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区情区力调查,组织、协调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㈤统一核发、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㈥拟定全区统计系统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监督执行各镇(街道、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全区统计系统软硬件开发、联网、数据传输工作及政府网统计网页建设工作。

    ㈦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㈧管理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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