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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三水区司法局于1981年建立,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政治工作办公室、宣传教育股(加挂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股和基层工作管理股。
[政治工作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部门党组织建设、工、青、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负责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及其直属部门的人员招录、选调审核工作。
(三)对局管辖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
(五)负责局及直属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六)研究拟订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
(八)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种司法行政工作信息。
(九)编制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年度计划。
(十)负责局机关文秘、信访、统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建设、财务管理和后勤事务工作。
[宣传教育股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法制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区直单位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镇(街道)的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
(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调研;
(四)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专业法的宣传工作,结合每年的禁毒日、法律援助咨询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五)做好全区干部年度学法考核考试的组织和登记审核工作;
(六)办好《法制之窗》电视节目,向广大公民普及法律常识;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层工作管理股职责]
(一)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二)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执业证、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和收费许可证的年审注册审核呈报工作;
(三)协助组织对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
(四)组织指导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公证律师管理股职责]
(一)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律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机构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人员的工作;
(四)负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公证处、执业公证员年审、注册的审核、报批工作,办理公证员(处)、律师(所)证照审核、申报工作;
(五)审核有重大影响或复杂疑难的公证文书;
(六)制订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调查、处理律师(所)、公证员(处)在执业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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