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证处职责
(一)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
(二)通过公证活动,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处理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三)通过公证活动,宣传法律,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