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网站支持IPv6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承接2023年度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11:11:29 来源:本网-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三水区各刻章店:

  按照《《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市监〔2021〕6号)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为在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提供印章刻制业务的刻章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店(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业务内容

承接2023年度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为在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每户符合条件的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共4枚;印章材质为普通合成材料(俗称合成牛角材料)且不带芯片,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备案要求。

三、申报条件

(一)持有佛山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在三水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在佛山市范围内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异常状态)或黑名单、三年内未被刻章行业主管部门因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四)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

(五)参与合作项目时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或者歇业状态。

(六)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3小时快捷送达三水区各“一窗领取”专窗、数据报送、监督检查要求。

(七)接受印章价格及结算方式。印章刻制价格每套印章最高限价154元(含配送费用)。如后续市级文件调整则按照市级文件规定执行。刻章费用按月据实结算。

四、申报材料

(一)《三水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刻章主体在三水区内实际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书。若申请人为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村居委证明原件。若申请人为承租方,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由出租方签字,有公章的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

首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9日,后续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并按照第六点申报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六、申报方式

请在上述规定受理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到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2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签订合作协议。联系方式:87767002。


附件:三水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申请表.xls